
文章插图
为了确保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法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防止囤积和炒买炒卖土地的行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 , 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建设用地转让条件 住宅用地转让条件】
推荐阅读
-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 威海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政策有哪些? 威海居民养老2020补贴
- 手机号码如何转让 手机号码如何转让给朋友
- 东营中国建设银行社保卡即时制卡网点 中国建设银行社保卡客服电话
- 专利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发生专利纠纷怎么办
- 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移吗
- 建行卡能转到建行存折卡上吗 建设银行存折转到自己银行卡
- 广饶县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助申报指南 广饶经济开发区: “企业大学”助力人才队伍建设
- 股权转让需要多久 股权转让需要多久的财务报表
- 如何计算商品房使用权面积 商品房用地面积是怎么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