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泰安国三柴油车报废政策


泰安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泰安国三柴油车报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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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本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分两个时段实施 , 第一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对提前报废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按初次登记时间和车辆类型(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分别给予0.42-3万元不等的资金补贴 。同一类型车辆初次登记年份越早补贴则越少,反之则越多 。
补贴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承担 40%,县(市、区)及功能区财政承担60% 。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负责实施 。
【泰安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泰安国三柴油车报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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