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企业生育保险生育和流产医疗费定额标准 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潍坊企业生育保险生育和流产医疗费定额标准 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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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医疗费:剖宫产2500元;非剖宫产1000元 。
2、流产医疗费:按怀孕时间不同分别为150元、300元、400元 。
【潍坊企业生育保险生育和流产医疗费定额标准 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实施办法】3、在定点的企业职工医院生育、流产的,按上述标准下浮10%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流产的,报销生育、流产定额医疗费的70%,低于定额医疗费70%的 , 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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