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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11月职工医保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安排 , 我市拟定于2021年11月22日17:30时至12月2日8:30时,停机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为确保我市医保信息系统顺利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 , 现就缴纳11月职工医保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参保单位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作;11月15日之前无法完成缴费的,延迟至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再行缴费 。
二、参保单位因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原因,在新系统上线后至12月31日之前补缴11月份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免收滞纳金 。之后无法定理由欠缴职工医保费的,滞纳金收取按现行规定执行 。
三、自11月16日起暂停线上办理职工增减员、缴费,医保关系转移、个人待遇申领等业务 。新系统上线运行后再逐步恢复各项线上业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潍坊市11月职工医保费如何缴纳 潍坊市职工医保政策】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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