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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人才交通卡使用提示
1.“烟台人才交通卡”实行诚信申报和实名制办卡,仅限高层次人才本人使用,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 。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或冒用、转借他人的,立即取消其享受交通卡政策待遇资格,并通报用人单位 。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及享受“烟台优才卡”或“烟台优青卡”政策待遇资格 。交通卡办理过程中,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2.已办理免费公交车卡证的,不再享受该免费政策;已享受过“烟台人才交通卡”政策待遇的,不再重复办理 。
【烟台人才交通卡使用提示】3.“烟台人才交通卡”损坏或丢失的,换卡、补卡程序参照办卡流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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