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宿州哪些情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宿州办理失业金的地方是哪里】(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推荐阅读
- 有关奉献帮助的名言 有关奉献帮助的名言有哪些
- 新版《流星花园》背景音乐有哪些 新版《流星花园》主题曲
- 化妆师可以去哪些地方工作 化妆师可以去哪些地方工作呢
- 宿州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 宿州失业人员能多次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宿州失业金拿多少钱一个月
- 宿州职工跨地区就业的失业保险怎么办? 宿州失地保险标准
- 宿州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什么?怎么确定的? 宿州失业补助金
- 宿州居民的失业保险基金什么时候可以使用? 宿州市失业金哪里办理
- 宿州居民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宿州失业补助金在哪里申请
- 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 宿州市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