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离婚财产协议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补充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在离婚后对财产达成的分割条款或者因变更原离婚协议内容而达成的补充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
【宜昌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 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离婚财产协议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已离婚)(注:如约定的财产为外地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
(2)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加盖印鉴的《离婚协议书》,诉讼调解离婚的 , 提供人民法院离婚调解协议书;
(3)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离婚财产补充约定协议书;
(5)其他与协议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推荐阅读
- 宜昌父母集体户口孩子落户须知 子女武汉户口父母可以落户吗
- 宜昌离婚多久可以买房 湖北离婚多久才可以买房
- 宜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宜昌离婚抚养费多少
- 宜昌离婚办理条件 宜昌离婚办理条件是什么
- 宜昌离婚财产公证要提交哪些材料 离婚后财产公证从哪个部门办理
- 宜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付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 宜昌离婚办理材料 宜昌离婚办理材料清单
- 宜昌离婚预约办理指南 宜昌离婚在哪里办理
- 宜昌离婚证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请问补办离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 宜昌离婚怎么在网上预约 宜昌办理离婚要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