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有: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是什么】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
2、合同解除 。
3、债务相互抵销 。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
5、债权人免除债务 。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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