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的法律规定有: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 ,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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