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户问题


1 ,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
2,办理机动车过户需要提交: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3,存在下列情形不能办理转移登记:
【汽车过户问题】(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3)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机动车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
(9)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10)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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