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关于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的回答为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 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法律客观: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2022违反国家规定 , 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 , 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 ,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 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 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七)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法律主观:
对于买车,大家都有自己不同的选择,有的会毫不犹豫的购买新车 , 当然也有人会选择购买二手车,二手车买卖的时候双方会签订合同,在这时候就有人会担心合同的效力问题了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法律生效吗二手车交易合同有效 。二手车交易本身不为法律禁止,只要合同当事人有缔约能力,合同内容属于双方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 , 该二手车交易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买卖合同的类型有哪些?(一)分期付款分期付款买卖 , 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 。其特点在于,合同成立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价款则依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 ,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 。买受人应按期履行支付价金的义务,若未按期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买卖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 , 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二)样品买卖样品买卖,又称货样买卖,是指标的物品质依一定样品而定的买卖 。当事人约定依样品买卖的 , 视为出卖人保证交付的货物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其意义是出卖人提供一种质量担保 。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 , 并可对样品质量作出说明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其交付符合同种物通常质量标准的标的物 。(三)试用买卖试用买卖,又称为试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 。此类买卖合同常见于新产品的买卖 。一般认为,试用买卖合同属于附停止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在所附买卖条件成就前 , 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验使用,最终是否同意购买取决于买受人的意愿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四)拍卖根据我国拍卖法,拍卖是指以公开竟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具体地说,买卖公开进行,参加竟拍的人在拍卖现场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当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拍定的方式确认买卖成交 。(五)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属于不动产 。三、如何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不具备上述条件 , 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所谓通知到达 , 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由此可见,二手车协议只要是双方合意签订的协议 , 一般都是有效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 。但是如果说一方欺诈或者胁迫这类的就不可能产生效力了 。
法律客观:
【二手车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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