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接二连三募资 年内吃3罚投行保荐仅一单过会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6日讯(采访人员韩艺嘉华青剑)12月9日 , 华安证券(600909.SH)发布公告回复证监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 对于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处罚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

  华安证券于2016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据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 上市以来 , 华安证券受到的罚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行政处罚主要为因反洗钱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33万元处罚 。

  2017年12月 , 华安证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银)罚字[2017]13号) , 认为华安证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违反保密规定 , 泄露有关信息的情况 , 违反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规定 。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对单位罚款人民币33万元;二、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3.3万元 。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披露 , 上市以来 , 华安证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共7起 。

  2016年12月 , 华安证券收到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419号) , 认定公司自营账户存在参与做市股票买卖的行为 ,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 构成做市交易违规 。 华安证券被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 。

  2017年3月 , 华安证券收到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93号) , 华安证券收到股转系统同意公司加入鹏盾电商股票做市的函后 , 未按规则要求于当天在股转系统的官网公告 ,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 被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 。

  2017年6月 , 华安证券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1号) , 认定公司个别信息系统存在高危漏洞 , 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形 , 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华安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018年10月 , 华安证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内证监[2018]575号) , 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机构报告营业部负责人离岗休假事项 , 且报送内容重复存在错误 。 华安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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