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对假冒伪劣之“毒”必须严防严打

“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系列网评之161:
【『』新华网评:对假冒伪劣之“毒”必须严防严打】宋 燕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打假”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 虽然因为疫情 , 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延期播出 , 但对假冒伪劣行径的打击绝不会因此而延缓 。
从假烟、假酒、假食品、假药品到假农药、假种子、假配件、假建材……假冒伪劣产品令广大消费者深恶痛绝 。 即使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 , 依然有一些不法分子炮制各种消费陷阱 , 制假贩假售假 , 借“疫”谋财 , 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特别是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健康安全 , 影响战“疫”大局 。 从这点来看 , 假冒伪劣产品也是一种“毒性”甚大、必须严防严控严厉打击的“病毒” 。
打击假冒伪劣之“毒”绝不能手软 。 对于假冒伪劣产品和制假贩假售假行为 , 要坚决依法查处 , 绝不姑息 。 疫情发生以来 , 各地本着“发现一起 , 查处一起”的原则 , 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 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 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 甘肃省兰州市一商家销售“三无”口罩 , 被拟处罚款25万元;湖北省孝感市一公司销售假冒伪劣84消毒液被拟罚没29.4万元 , 上游供货商被批捕;北京警方在1个多月时间里 , 破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相关案件19起 , 查扣假冒伪劣口罩、护目镜等45万余个(件)……这些从快从严查办和处置的典型案例 , 强化了震慑效应 , 维护了防疫物资用品市场的稳定有序 。
打击假冒伪劣之“毒”须标本兼治 , 既惩治于已然 , 又防患于未然 。 一方面 , 相关部门要从源头入手 , 及时查处各种制假造假“黑窝点” , 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惩治力度 , 并且善于以案说法、释法、析法 , 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 , 持续向社会释放依法严惩制假贩假售假犯罪行为的强烈信号 。 另一方面 , 要严格实施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 对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严防死守 , 同时畅通线索举报渠道 , 调动和引导社会公众加强对不法企业和商家的监督 , 让制假贩假售假行为无处遁形 。 此外 , 要运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 全方位宣传和普及消费维权、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知识 , 引导人们提升消费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 不断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
产品质量关乎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 无论是在平时 , 还是疫情防控期 , 假冒伪劣产品都是一种损害正常市场秩序、社会秩序 , 侵害市场经济健康肌体 , 危害消费者权益甚至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病毒” , 必须早防控、严整治 , 有效阻断其传播、扩散和蔓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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