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10省份养老保险待遇确定:鼓励多缴多得 关乎上亿人

今年10省份养老保险待遇确定:鼓励多缴多得 关乎上亿人
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 , 从2020年1月1日起 , 北京、广东、浙江、陕西、天津、重庆、安徽、江苏、西藏、内蒙古等省区市 , 已实施新修订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 多地调整了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 提高了缴费上限 。
据了解 , 2018年全国参保缴费人口为5.1亿人 , 领取待遇的人数超1.5亿人 。 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 城乡居民有望领取到更高水平的养老金 。
多地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首先科普一下 , 目前 , 我国已经建立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 。 简单而言 , 前者发放给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 , 后者发放给没有工作的居民和农村居民 。
本文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 按月发放 , 支付终身 。 其中 ,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 。
3月30日 , 北京公布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 结合全市经济发展 ,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 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 , 最低缴费标准为1000元 , 最高缴费标准为9000元 。 这一标准与去年相比保持不变 。
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 , 除了北京之外 , 2020年1月1日起 , 包括广东、浙江、陕西、天津、重庆、安徽、江苏、西藏、内蒙古等省区市实施新修订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
从地方调整内容上来看 , 主要明确三大任务:一是完善待遇确定机制;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三是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 。 此外 , 多地要求做好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 , 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归集和委托投资 , 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
个人缴费档次增加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 , 今年以来多地调整了缴费档次 , 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 。
以重庆为例 , 个人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2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 , 最低缴费档次仍为每人每年100元 , 最高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3000元 。
安徽同样增设了缴费档次 , 在原先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等12个档次基础上 , 增设4000元、5000元、6000元3个档次 。
西藏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 由100元提高至200元 , 增设3000元、4000元、5000元3个较高缴费档次 , 调整后共15个缴费档次供城乡居民选择 。
天津规定 , 一至五档标准不变 , 仍为600元至1800元 , 档差300元;六至十档标准适当提高 , 调整为2400元至4800元 , 档差600元 。
之所以这样调整 , 天津市人社局表示 , 保留原有较低的一至五档不作调整 , 主要是考虑低收入群体特别是贫困边缘人群的经济能力 , 有利于这一群体有能力逐年参保缴费;提高六至十档缴费标准 , 可以让经济条件较好的居民 , 通过选择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 “既兼顾了低收入群体 , 又可以通过高档次适当拉大档差 。 ”
广东则取消了一个缴费档次 , 将原十个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 。
体现适当倾斜、多缴多得
为进一步提高制度激励性 , 多地对于高龄参保人政策适当倾斜;对于长缴费也有相关激励机制 , 体现多缴多得 。
实际上 , 2018年人社部和财政部曾印发过一份重磅文件 , 即《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 文件中提出: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 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 , 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
咱们再来看各地政策:以西藏为例 , 65岁至69岁间的参保人员 ,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7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 ,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0元 。 另外 , 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 , 每超过1年 , 月加发当年基础养老金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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