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加强园区承载能力 推动主导产业集聚

为加快推动哈尔滨市产业园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 ,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 , 近日 , 市发改委牵头形成了《哈尔滨市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若干措施》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快构建我市“4+4”现代产业体系 , 加强产业园区(功能区)承载能力 , 推动主导产业、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
根据《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 我市拟对全市产业园区(功能区)实行名单制动态管理 , 并根据评价结果对适应我市“4+4”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布局 , 且主导产业集群效应明显、符合一定条件的产业园区(功能区) , 拟对所在区县(市)政府给予资金奖励 。 具体条件为两类:一类是对列入名单的产业园区(功能区) , 对比上一年度 , 一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20亿元、二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10亿元、三类产业园区(功能区)主营业务收入每增加1亿元 , 拟对其增量部分缴纳税收的市本级留成全额奖励给区县(市)政府 。 另一类是对列入名单的新建产业园区 , 到2022年 , 主导产业或优势产业预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至300亿元、300亿元以上(含300亿元)的 , 自2020年至2022年 , 市政府拟每年分别给予1亿元、2亿元启动资金支持 。
【园区|加强园区承载能力 推动主导产业集聚】对产业园区(功能区)内列为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 , 我市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 , 拟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 同时 , 依托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等 , 我市拟对产业园区(功能区)内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和基金投资方向的重大招商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 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
我市鼓励产业园区(功能区)吸引域外企业兴建区域总部、投资新建项目 , 对落户产业园区(功能区)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 市政府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 对符合产业园区(功能区)布局规划的产业项目实行“代办制” , 按照容缺受理原则采取“承诺制”等方式支持产业园区(功能区)产业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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