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案|【亮剑2020】顺平警方破获滥伐林木案

_原题是:【亮剑2020】顺平警方破获滥伐林木案)
在“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 , 顺平县公安局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渠道 , 重拳出击 , 持续保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态势 。 近日 , 破获一起滥发林木案 , 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
滥伐林木案|【亮剑2020】顺平警方破获滥伐林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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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5日 , 该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 安阳乡某村河滩内的部分杨树被采伐 。 经进一步调查走访 , 确定王某(男 , 56岁 , 顺平县人)、史某(男 , 49岁 , 顺平县人)有滥伐林木作案嫌疑 。 10月11日 , 办案民警依法对二人进行传唤 , 经讯问 , 王某、史某对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 , 非法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近日 , 经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采伐杨树立木蓄积共计15.882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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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案|【亮剑2020】顺平警方破获滥伐林木案】目前 , 王某、史某均已被刑事拘留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警方提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获得林木采伐许可 , 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或者方式 , 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 数量较大的行为均构成滥伐林木罪 , 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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