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 购房不成,还要支付中介费?美凯龙爱家雇员肿么了( 二 )


上午10时左右 , 刘女士在门店经理赵某的陪同下打印征信 。 在归途中 , 门店经理赵某通过微信向刘女士发送了2页产调 。 但由于当时正在根据赵某的指导办理销卡业务 , 未来得及查看产调 。
上午11时43分 , 在门店经理赵某与业务员潘某的催促下 , 刘女士与母亲在门店经理赵某的车里 , 向房主邓某的账户转账余下14.5万元定金 。
根据协议 , 原约定定金为20万元 , 但因房主邓某需要将屋内家具搬走 , 故经协商在押金内扣除5000元 。
下车前 , 赵某告知刘女士 , 产调没有任何问题 , 已经发给她了 。 下午17时左右 , 刘女士同母亲查看产调信息时发现 , 产调里抵押贷款信息缺失 , 只有土地基本信息和房屋基本信息 , 房屋属性为公寓 。 遂与业务员潘某联系 , 提出产调信息疑问及房屋是否为公寓 。 并要求2020年12月28日转的5万元定金现在不能打到房主邓某的账户 。 同时 , 要求与业主邓某见面 。
业务员潘某接到刘女士电话后 , 与房主核实完信息 , 再向刘女士表示 , 房主自己都不清楚房屋多少年产权 , 主要看用途 , 在上海基本上属性写的都是“公寓” , 不影响交易 。 为了佐证自己所说 , 还向刘女士展示了其他房主的产证 。
这不禁让人一身冷汗 , 个人信息越来越不安全了 。 作为一个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 将其它房屋的产证信息展示给别的客户看 , 不知是否经过了产证所有人的允许 , 正规性又体现在了哪里?
作为房地产经济公司业务员的潘某 , 竟然连房屋属性及年限这些基本的问题 , 竟然还需要核实之后才向客户回复 , 不知“专业、敬业”又体现在哪里?
晚间20时左右 , 刘女士向业务员潘某索要完整的产调信息和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后 , 业务员潘某将上午赵某发给刘女士的产调信息和三张房产证照片发送给了她 。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照片 , 《商讯·公司金融》看到 , 在名为“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的土地状况信息页显示 , 使用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至2061年6月1日止;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页显示 , 建筑面积为54.31㎡ , 房屋类型为公寓 , 竣工日期为1995年 。
在产权证件信息上 , 明确的写着为“公寓” , 用途为居住 , 另有一证件照片被白纸遮挡 , 只能看到竣工日期、使用期限及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的公章 。
刘女士表示 , 这也是第一次看到所购房屋的产证信息 。
对于产调的完整性 , 《商讯·公司金融》致电上海市规划资源局 , 上海市规划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表示 , 若房屋没有抵押、贷款等信息 , 产调信息是只有土地状况信息页和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页的 。
购房未果 , 还需支付中介费?遗憾的是 , 在门店经理赵某陪同刘女士打印征信后 , 刘女士发现自己的征信报告上有一笔呆账 。 赵某对刘女士表示 , 可以找人抹掉呆账 , 不影响公积金贷款 。 根据赵某的说法 , 抹除呆账和逾期的方法就是先到银行把欠款还上 , 再把银行卡注销了就可以了 。
刘女士表示 , 该笔呆账为80元 , 是在2017年出国留学前在国内办理的一张中国银行信用卡 , 一直未使用过 , 产生了80元的年费才导致的呆账 。
此前 , 浦东区域经理吴某曾向刘女士承诺 , 会去看刘女士的征信 , 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再转账(5万元定金) 。 业务员潘某也同样做出了“若刘女士的征信有问题 , 是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 , 会无条件退款”的承诺 。 出于信任 , 刘女士及其母亲相信了中介工作人员潘某、赵某和吴某的“承诺” 。
“好梦不长” , 区域经理吴某又亲手打碎了当初所有工作人员的“承诺” 。 2021年1月2日 区域经理吴某将刘女士及其母亲约到美凯龙爱家花木一店 , 告知刘女士因征信问题 , 公积金组合贷款未来7年内都无法办理 , 只能办理商业贷款 。 因此 , 刘女士表示 , 只能选择放弃购房了 。
随后 , 吴某表示 , 已经和房主沟通了刘女士的情况 , 房东表示理解 。 对于刘女士提出放弃购房 , 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房主退还定金10万元 , 但中介费4万元需要照收 。 这意味着 , 房子还没买到的刘女士 , 只能拿回5.5万元 。
而对于因为征信问题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 , 以及此前门店经理赵某做出的可以抹掉呆账的承诺、工作人员的相关承诺 , 区域经理吴某表示 , 过去的就不扯了 , 赵经理已经被我辞退了 , 不在我公司工作了 。
对此 , 刘女士表示 , 不能接受 , 要求全额退还定金并不支付中介费用 。 另外 , 根据刘女士与美凯龙爱家签订的佣金确认书约定 , 刘女士支付佣金的日期为“过户当日” 。 “事没办成 , 还要支付费用”的做法令刘女士母女实在不能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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