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改革|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改革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 二 )


(四)历史包袱沉重 , 资产质量差 , 经营困难 , 潜在金融风险仍然很大
为了明晰产权关系 , 真正转换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制 , 国家对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不仅发行了专项央行票据 , 置换了部分不良资产 , 弥补或部分弥补了历年亏损挂账 , 减免了税收 , 达到“花钱买机制”的目的 。应该说 , 这些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 , 对于化解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 , 改善资产质量 , 提高盈利能力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 ,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 , 农村信用社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 风险状况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 今后改革发展的问题仍然不少 。这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票据兑付条件“门槛”较高 , “出门”困难 , 即使票据兑付后历史包袱仍然较重 , 不良贷款总量仍然很大 , 而且还有许多潜在不良资产没有反映出来;人均利润、资产利润率等指标较小而亏损面、亏损额仍然较大;拨备严重不足 , 抗风险能力尚未得到明显增强;农村信用社股金虽然增加很多 , 但是不少股金在本质上仍然是存款化股金 , 基础很不稳固;农村信用社在提足各项风险拨备后实际资本充足率仍然很低;内控制度很不健全 , 案件时常发生 , 潜在风险不容乐观 。
(五)管理体制不顺 , 管理职权和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
【农信社改革|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改革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调研】经过改革 , 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要求 , 由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 , 形成了“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 , 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 , 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体制 。但是这一新的监督管理框架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 主要表现在:省级政府依法管理的职责范围没有具体划分 , 造成职责定位模糊、职责边界不清 , 政企难以分开;省级联社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基层联社双重授权管理(即省级政府授权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行业管理 , 社员单位授权省级联社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自律管理)缺乏法律依据 , 且多重授权管理对基层联社违规违制行为缺乏约束力 , 多级法人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分散决策、低层次决策 。同时 , 金融监管与行业管理、行业管理与自主经营、依法管理与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涵还不清晰 , 各自的职权和责任还有待明确 , 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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