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十 )



责任人:环卫中队负责人

3.河道保洁有专人负责 , 保洁到位 , 不得有漂浮物 , 无恶臭、异味 。河坡无倾倒生活垃圾 , 无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乱堆乱放 , 无侵占绿化用地 , 无违章种植 。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4.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 , 通风良好 , 无明显臭味 , 地面光洁无积水 , 公厕外整洁 , 无乱堆杂物 , 保洁工具放置整齐 , 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 。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尿垢 。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 , 容器密封 , 不得滴漏外溢 , 适时喷洒药物防治蛆、蝇 。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三)违法建设

对违法建筑全面排查摸底 , 新建的严格按执法要求查处到位 , 已形成并确定拆除的按计划集中拆除到位 。街路两侧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 , 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 。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四)交通秩序

1.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 , 坚决查处城区各类机动车违章乱停、影响行人通行和损坏路牙、人行道板的行为 , 启动并实施主城区公共场地及道路两侧停车收费工作 。会同交警部门取缔资丰市场转盘、204国道、西楹桥等地停车点 。协同公安、建设部门增设停车泊位 , 设立停车标记 。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 做到车型分类 , 车头朝外 , 路牙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辆 。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停车位置 , 距桥头50米内不得有车辆停放 , 禁止人力三轮车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的车篷和商业广告 。继续加大无证人力三轮车和电瓶货运三轮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 , 发现停放和行驶的货运电瓶三轮车坚决予以查处 。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五、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 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根据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 , 6月10日前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 。各单位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县局相关文件 。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 , 把整治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 , 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 。

2.第二阶段:保质保量  , 强势推进(6月1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以及各专项方案制定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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