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11年企业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 )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
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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