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奖励|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

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

为调动我校广大教育工作者进行教育科研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 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决策和教育改革的服务功能 , 推动我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 , 使我校早日进入示范学校、名校行列 , 特设置我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 。
一、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性质
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是学校对教师成果的综合性评奖 。
二、评选时间、申报对象与范围
【科研成果奖励|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1、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每期评选一次 。
2、凡我校教师的立项课题研究成果 , 包括论文、实验报告、案例报告、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专著、编著、应用技术成果(教具、教学软件CAI或音像制品)、学生作品等 , 均属于评选范围 。
3、与外校协作的课题成果 , 凡以本校为主或以本校人员为主的 , 也属评选范围 。
4、凡以往参加过评选的成果 , 没有突破性进展的不能再次申报 。
5、以编委身份出现的论文集不在评选范围 。
三、申报参评程序
申报参评的教育科研成果 , 须向教研室申请 , 填写《南门初中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 附在参评成果上 , 一式二份 。论文需由教育主管部门选送 。
四、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评选程序:课题组初评 , 教研室组织终评 , 并将评选结果通报全校 。
2、凡评为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 均向获奖者颁发证书与奖金(一等奖10元)并在学期末考核中加3分 。
3、荣获一等奖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 , 将优先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县级获者每篇奖20元 , 市级每篇奖30元 , 省级每篇奖80元 , 国家级每篇奖150元(辅导学生获奖见教学奖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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