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应急预案|xxxx医院突发性传染病应急预案( 二 )


2.2 日常管理组织
由感染控制科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
2.3 专家委员会
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调查和采取的治疗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
2.4 应急处理机构
临床科室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 。危重病人尽可能转送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同时,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感染控制科负责开展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及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苗头 。
3.2 预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报告 。
3.3 报告
医务人员接诊具有相似临床症状的突发性传染病患者时要及时报告感染控制科 。感染控制科核实后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4 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
4.2 应急响应程序
4.2.1 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 。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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