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处分决定及时按要求实施,审理室从拟定处分决定开始到处分执行完毕,严格实行登记制和责任制 。一是处分材料转递专人负责制 。对违纪人员处分材料的管理、分发、转递、交接、投档工作,从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的制作,到组织、人事部门装入本人档案,都有专人负责,并建立登记册,从根本上避免了漏投、少投、丢失等现象 。二是处分执行责任制 。按照干部管理范围执行处分,科级干部违纪的处分执行,由主管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一般党员干部违纪的处分执行,由审理室主任负责;按照违纪人员的职务和处分种类以及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来确定宣布执行的会议范围 。一般情况下,局乡级领导干部的处分执行在党委会或班子会上宣布,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在党支部大会或职工大会上宣布 。近年来,审理室的同志们严格依法办案,自觉规范办案程序,查漏补缺,通过刻苦努力,有力地保证了所办案件的质量,自觉维护了党员监察对象的权利和党纪的威严,严厉惩治了腐败分子,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反腐倡廉工作增添了光彩,树立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公正无私和大无畏的崇高形象,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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