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关键作用( 二 )


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战略 。我们围绕主导产业,参照国际通行标准,先后制定并发布了9个农业质量标准体系、51个农业生产技术规程,逐步形成了以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为主,企业标准为辅的种养殖、生产管理、加工包装的质量标准体系,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配套完善操作规范 。同时,大力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龙头企业主动把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技术和农艺要求导入农户,带动农户和基地的标准化生产,创造了一大批优质农产品和名牌产品,增强了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
引进先进设备和新工艺 。我们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优良品种,推广实用农业技术,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先进设备,运用先进工艺,实现科技成果在加工过程中的应用,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推进了农产品的深度开发 。
利益均享风险共担
形成互惠互利、共兴共衰的紧密利益关系,是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农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我们抓住产权、利益、风险三个基本要件,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建立起一种能兼顾各方利益的协调机制 。
创新产权联结机制 。我们在产前和产中环节,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户双方共同投入 。农户可以资金、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折价入股,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龙头企业根据生产要素入股的份额,实行按股分红 。在产后的收购、加工、仓储和销售等环节,鼓励农户入股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了以产权要素联接的紧密型经济共同体 。
创新利益分配机制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参与经营的经济主体只有各得其所、各得其利,产业化经营才有生命力 。我们积极引导龙头企业自觉地把扶持生产环节作为实现自身利益的必要手段和义务,同时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要求,使农民在参与产业化的过程中,可以分享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各个环节增值带来的收益 。
创新风险保障机制 。我们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完善公积金、风险基金等提留积累制度,进一步扩大和规范“订单农业” 。许多加工龙头企业和营销组织按照“下保底、上不限”的作价原则,按章程在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保障金,对成员的产品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和适当高于市场价收购,以丰补欠,结余滚存,提高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