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 )
(二)编制职权目录 。5月10日前,各股室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编制职权目录 。按照行政权力的类别编制,应载明:1、职权名称 。所行使职权的名称,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表述,作到准确规范 。2、职权来源依据 。职权依据必须具有法定效力,要使用文件全称,并列出具体条款和内容,要按照法定效力的高低进行排列 。3、公开的要求 。明确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间等 。4、对于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职权要列出目录,提供依据,说明理由,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三)制作流程图 。5月20日前,按照编制的行政职权目录,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制定各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 。流程图应载明:1、行政权力的条件,既依照职权主动行使职权或依据当事人申请形式职权依据;2、承办单位,既行使行政职权各个环节的股室;3、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既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4、办理时限,既完成某一步骤动作的时间限制;5、监督制约环节,既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6、相对人的权力,既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7、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既行政管理相对人表达诉求的渠道和方法等 。同时应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范围和时限 。流程图发生变更时,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修订公布 。
(四)审定备案 。6月15日前,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由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局领导小组和管理区领导小组备案 。
第三阶段,深化提高(2006年6月15日—12月)
(一)2006年6月15日后,进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运行 。
1、公开的范围 。公开的范围要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 。凡应让局领导班子知情的,要在局领导班子中公开;应在股室内部公开,应让机关全体知情的,要在机关公开;应当让全社会知情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我局重点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部位,主要包括:资金审批、拨付,各类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等;在局内部事物方面的重点是: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财务支配等 。不仅要公开权力目录,而且要公布权力运行主要环节,执行决策、执行、结果等 。
2、公开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一致 。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权力,要长期的公开;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要随时公开 。
3、公开形式 。利用电视广播、制作宣传栏、业务咨询电话、工作简报等形式,把需要公开的行政权力的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图等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 。
(二)实行权力运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各股室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后,要严格按照流程图确定的程序形式职权,及时提携〈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登记表〉,建立权力行使过程各环节的情况记录,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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