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交流( 三 )


四、加强指导 。一是采取以会代训、短期培训、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强培训指导 。各镇、街道对辖区村、社区、企业单位的综治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业务培训 。培训中着重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的批示精神,学习综治工作、人民调解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解答日常工作遇到的问题 。祥符镇、拱宸桥街道、大关街道等还组织基层综治干部到诸暨、温州、嘉兴等地进行学习考察,拓展工作视野,学习外地外单位综治工作经验 。二是利用《拱墅政法综治信息》、《拱墅法苑》等刊物,实施书面指导 。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刊登一些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理;经常编发一些来自基层综治工作一线的、鲜活的典型经验,以达到互相探讨交流,共同学习提高的目的 。各镇、街道综治办编发的综治信息,及时讲评工作情况,适时指导基层综治工作的开展 。三是参加村、社区、企业的接访、调处活动,进行现场指导 。米市巷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应大土、大关街道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屠之强等经常参与基层接访调处活动,把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点点滴滴积累起来的工作方法、工作经验,面对面、手把手地主动传授给基层综治工作人员,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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