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乡镇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 )


(2)迅速展开救治工作
由事故灾难处置指挥部下设的下列5个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
①协调联络组 。负责及时报告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处理进展,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协调相关单位负责救援工作,随时保证现场通讯畅通(镇安办) 。
②现场警戒组 。负责迅速设置警戒范围,疏散现场人员,保护现场痕迹和物证,保证现场交通畅通,维护现场秩序(派出所、经济与社会事务办、民兵应急分队等) 。
③抢险救援组 。负责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如灭火、关闭毒气阀门、调动救援设施,尽全力控制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发展,防止造成更大损失(事故单位技术骨干、镇经济与社会事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兵应急分队等) 。
④人员救护与后勤保障组 。负责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调集车辆运送急需物资和装备、药品,输送伤员等(镇卫生院、镇财政所、镇党政办) 。
⑤善后处理协调组 。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和慰问,稳定群众情绪,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好善后事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镇安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 。
(3)做好情况通报
随时做好情况的上报和下达工作 。迅速将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分类向广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相关指示(党政办、镇安办) 。
(4)协助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在上级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过程中,协助做好调查取证,稳定群众情绪工作 。
(四)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1.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赴现场,了解情况,调整力量,指挥抢险,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
2.镇政府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提出建议,具体组织开展事故突发灾难事件的应急抢险及处理工作 。
3.镇安办: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协调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处理 。
4.镇党政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做好事故灾难突发事件情况的上报、组织和调派车辆 。
5.派出所:具体负责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交通管制等工作,并按程序对造成事故灾难事件的重大责任嫌疑人实施监控,同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和危化品及机动车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 。
6.镇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
7.镇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政府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抚和遗体处理工作 。
8.镇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农用机械的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
9.民兵应急分队:听从指挥部统一调遣,协助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抢险及救援工作(注:民兵应急分队由镇武装部组织,保证随时能调集15人的救援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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