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乡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乡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在我镇发生较为频繁,主要有干旱、洪涝、风雹、病虫等 。这些自然灾害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为保证在灾害发生前准确地预报和有效地预防,灾害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安置、转移灾民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市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
(一)临灾应急反应
临灾应急是指上级发布特大灾害预报后的应急行为 。临灾预报发布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对重点部位和易发灾害的地方要重点关注 。
1.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救灾机构 。救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共同参与,全力实施,协同配合,各司其职 。
(1)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胡智(镇党委书记)、邓昌艳(镇长)
副总指挥:卢敏(镇党委副书记)、李光福(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杨海龙(副镇长)、刘关蓉(副镇长)、曹晋松(派出所所长、镇党委委员)、何东(副镇长) 。
成员:马廷祥(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主任、镇党委委员)、黄贵洪(财政所所长、镇党委委员)、曾小丽(高坪镇场镇党支部书记、镇党委委员)、杨牧晨(党政办副主任)、彭长生(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杨善春(武装部副部长)、蒋泽(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向帆波(卫生院院长)、王祥金(畜牧站站长) 。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马廷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
(2)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救灾办、民政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
统一指挥全镇的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
决定派遣抢险救灾队伍,协调解决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和增拨救灾款物 。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
接受救灾捐赠,分发救灾款物 。
协调跨单位及其他救灾工作 。
2.召开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成员、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 。派出防灾监督、检查人员,赴预报区检查督促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 。
3.适时向预报地的村民和单位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
4.随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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