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创业致富计划|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实施方案( 二 )


(四)基础设施帮扶 。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优先考虑将农业发展、一事一议和以工代赈等项目整合到党员创业带富试点工程中,切实解决党员创业带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党员创业带富工程 。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乡(镇)要按照《万山特区党员创业带富工程调查摸底统计表》的要求,做好实施对象有关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好党员创业带富信息库 。
(二)申报项目 。相关村(居)、乡镇、特直部门要严格按照《万山特区党员创业带富工程申请书》规定的程序申报项目 。具体程序是:第一步,每年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自产业发展方向,按照特区农业、扶贫部门要求,引导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立足实际,合理确定发展项目,并向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第二步,乡(镇)党委指定专人指导村(居)党组织对照帮扶对象基本条件,通过村(居)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和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等环节评选,今年按照农村党员数百分之一的比例,明年以后按农村党员数十分之一以上的比例,推荐出带头创办项目人选,报乡(镇)党委评核;第三步,乡(镇)党委组织力量对申请对象进行综合审核,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并报特区委组织部备案;第四步,乡(镇)党委将项目人选报送特区财政、农业、扶贫、农村信用社等有关单位,并按照各类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按程序进行报批;第五步,申请项目贷款的,经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项目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根据项目人的借款条件给予相应的贷款支持;申请其他项目资金的,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
(三)创业培训 。每年对农村(社区)党员轮训一次,并加强对有创业就业需求的农村(社区)党员的专业性培训 。选择已经形成产业规模并已取得创业成果的村(居)或乡镇,建立创业实践基地、党员创业带富综合培训基地 。从2010年起,由农办等单位对创业带富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
(四)指导服务 。特区委要组建创业带富指导服务团,与每个创业党员结成对子,定期为创业党员出点子、送技术、找路子,并通过现场指导、党员连心卡、手机短信、网络答疑等方式实现专家与创业人员的交流互动,及时解决创业人员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和销售等方面的问题 。
(五)创业引导 。大力培育经纪人队伍,鼓励和支持创业对象进入流通领域 。鼓励党员牵头创办各类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提供创业指导、市场行情、项目推介和员工招聘等服务 。充分发挥创业示范户的帮带作用,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带动其他党员或农户创业致富 。推行村企联建、支部联建等模式,有意识地引导涉农企业参与到党员创业带富工程中来 。五、组织领导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