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开展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 。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 。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
二、基本原则
1、方向性原则:评价应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体现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
2、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 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评价 。评价要多主体参与,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可不采用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 。同时,还要适当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
3、全面性原则: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 。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4、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
5、发展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 。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
6、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 。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占15%)、公民素养(占10%)、学习能力(占40%)、交流与合作(15%)、运动与健康(占10%)、审美与表现(占10)等六个方面 。
2、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 。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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