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虎”李文喜,被捕


 今年“首虎”李文喜,被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 , 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涉嫌受贿一案 , 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日前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文喜作出逮捕决定 。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 , 李文喜现年已71岁 , 是2021年“首虎” 。
1月25日晚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李文喜接受调查 。 7月27日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李文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通报披露其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 获取了巨额矿产收益 。
图片李文喜 资料图
李文喜出生于1950年3月 , 是辽宁本溪人 , 长期在本省公安系统工作 , 曾任本溪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等职 。
2002年5月 , 李文喜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 , 2008年1月晋升辽宁省政协副主席 。 2011年3月 , 他因到达任职年龄界限被免去公安厅厅长职务 , 只担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 。
退休后 , 李文喜曾以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辽宁省警察协会主席等身份参加社会活动 。
经查 , 李文喜背弃初心使命 , 违反党的纪律 , 对抗组织审查;
违背组织原则 ,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 获取巨额矿产收益;
执法犯法 , 利用执法司法权谋取私利 , 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 , 肆无忌惮聚钱敛财;
【|今年“首虎”李文喜,被捕】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 , 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
通报称 , 李文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 ,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性质严重 , 影响恶劣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 , 决定给予李文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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