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马森传》原文及译文( 二 )
曾任左布政使,接着擢升为巡抚右副都御史 。入朝任刑部右侍郎,改派到户部 。起初,马森在江西举荐布政使宋淳 。宋淳后来巡抚南、赣,因贪赃的事败露,马森因此被调为大理卿 。屡次驳回有疑点的案子,与刑部尚书郑晓、都御史周延并称“三平” 。因病归乡,起用为南京工部右侍郎 。改派到户部,督察仓场,不久转任左侍郎 。以右都御史身分总督漕运,兼任凤阳巡抚,升任为南京户部尚书 。隆庆初年,调任北部 。
当时,皇帝登基诏书减免了国家一半的田租 。国库每年的收入减少,不能满足经费的开支,而且京、通二仓的储藏没有多少 。马森查对搜集,举述了十多件事 。又列出钱谷出入的数目,劝谏皇帝节俭 。皇帝亲拟诏书责令他采取措施,马森上奏:“祖宗的旧制度,黄河、淮河以南地区供给京师四百万银两,黄河、淮河以北地区供给边关八百万银两 。一年的收入,足以供给一年的费用 。后来边陲战事频繁,开支逐渐繁多,一变而有外籍部队的年度给养,再变而有本地部队的年度给养 。起初的费用只三五十万两,后来渐渐增至二百三十多万两 。屯田的十有七八受亏损,管理食盐也十折四五,民粮运输十有二三被拖欠,全部用补给边关的年度费用弥补 。在边关兵马不比过去多,在太仓纳粮之数不比过去增加,然而耗费是以前的数倍 。又下诏书减免赋税,所以今日宣告匮乏,比往年更甚 。我以前的筹划,计算到细小的财物,不过是解救燃眉之急,但对国家的根本,民众的元气,没有来得及深入考虑 。希望集思广益,让朝廷众臣各陈己见 。”又奏请河东、四川、云南、福建、广东、灵州征收盐税的事情 。皇帝下诏都听从了他的请求 。皇帝曾经任命宦官崔敏拨户部的六万银两买黄金 。马森认为不可,而且声称,按照旧例皇帝的诏令都由内阁下发,没有从司礼太监直接传递的,此事才被阻止 。既而皇帝又下令购置珠宝,马森也极力谏诤,没有被采纳 。隆庆三年(1569),以母亲年迈为由请求回家养老送终 。赏赐他乘驿车归乡,后来有人屡次举荐,他也没有重新被起用 。
【《明史·马森传》原文及译文】马森任考官时,夏言的女婿出自他的门下,想介绍他见夏言,他推辞而没有前往 。严嵩听说后很喜欢他,马森也没有趋附 。被徐阶看重,于是被引荐录用 。居住乡里,支持巡抚庞尚鹏施行一条鞭法,乡里的人替他修筑报功祠 。万历八年(1580)去世 。追赠太子少保,谥号恭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