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韦素园君读后感

忆韦素园君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的《忆韦素园君》,读来读去,都觉得好 。然而真要说出怎么地好,却又无话可说 。似乎本来就应该这样 。这就是所谓的拍案叫绝,也只能叫一个“绝”字拉倒 。忽然想起曾在网上瞥见一个对鲁迅的撇嘴:他作文就喜欢“语不惊人心不死” 。真是“幸乎不幸乎”,解读这篇文章的钥匙,得来全不费功夫 。
上回《读〈忆刘半农君〉》时说过:鲁迅生在容易死人的年代,结交的又是容易死的朋友 。所以说死人的文章很有几篇:《为了忘却的纪念》、《纪念刘和珍君》、《忆刘半农君》和这《忆韦素园君》 。若要篇篇有“惊人语”,实在不是易事;而我们是一个很重庆贺和纪念的民族,更有好听喜话的耳朵,小孩的满月酒要许“当官发财”的谎,成人婚宴要侃“谐老好合”的空,死人的丧席要骗“不朽永念”的鬼 。要说反其道的“惊人语”,不但是难事,而且要闯祸的 。
且看鲁迅怎样地“心不死”
一、“我自己觉得我的记忆好像被刀刮过了的鱼鳞,有些还留在身体上,有些是掉在水里了,将水一搅,有几片还会翻腾,闪烁,然而中间混着血丝”——“刀刮过”且“混着血丝”的“鳞”,不嚷那“疼”啊、“苦”啊之声,就说了这“忆”的痛楚的真切 。这种写法,先生曾交代说不稀奇:“唐朝人就知道,穷措大想做富贵诗,多用些‘金’‘玉’‘锦’‘绮’字面,自以为豪华,而不知适见其寒蠢 。真会写富贵景象的,有道:‘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全不用那些字”(《而已集革命文学》) 。这里透露“惊人之语”却是不能用“惊人字”来堆砌的!然而这类文章实在少,不知是反对着祖传妙法,还是实在“穷措” 。
二、认识素园是在“一间小房子”;“这一间小房子,就是未名社”;这未名是“‘还没有名目’、恰如孩子的‘还未成丁’似”的;将要出的书,是因“出版者和读者的不喜欢”、“特别冷落”的翻译“小丛书”;“这里有一点小例子 。——我们是只有小例子的”——这多处的描述都用了小字,却不是做作、玩笑或又和哪个正人君子的赌气,而是不加粉饰的白描,因为对应出场的人物,是“实在并没有什么雄心和大志”的豪杰 。
三、“最分明”的是“笑影少”,让人“觉得和他是很难交往的”;其次,因为憎恶的人与自己同名,就“好一晌”改了自己的名;再有,对于辩不清的社内人的捣乱,竟会去“作文登在杂志上剖白”——用着“点点滴滴”的小事实,“切切实实”地画出真模样:韦素园是一个正经的、认真的、因而很容易受伤的青年 。鲁迅给他最大的美誉是未名社的“骨干”,却又跟着“小半好像也因为他生着病,不能上学校去读书,因此便天然的轮着他守寨”的嘀咕——这里,是当众人都在吹泡泡时,不吹就是“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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