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 2004年马加爵案:他血洗宿舍连杀4人,为何唯独放过室友林峰?( 二 )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 , 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 , 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 , 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很显然 , 马加爵杀害的对象 , 是他朝夕相处的室友 , 他连续杀害四人 , 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 。 犯下了滔天大错 , 也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和影响 。 因此昆明市中级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在看守所里 , 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后的马加爵已经有所醒悟 , 他写下了一篇很长的忏悔信 , 信中有对自己身份转变的感慨 , 也有对犯下过错的忏悔 , 而在最后 , 他给自己的朋友亲人留下了最深刻的警醒 , 千万不要犯罪 , 不然受到最大伤害的将会是你最亲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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