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劳荣枝案一审9月9日再次开庭:有罪就判无罪放人、凭什么给她希望( 三 )


劳声桥称 , 他希望能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审理此案 , 他目前最想知道的就是劳荣枝到底有没有亲自杀人 , 他说 , 1996年的时候 , 当时警方来调查 , 他就把所知道的都告诉了警方 , 想当时就把他们俩人抓住 , 早点让事情水落石出 。 “这对她的量刑和家人的影响很大 , 如果她真正参与了 , 亲自动手了 , 有证据证明 , 她自己也认 , 那我们也没办法 , 就依法依规 ,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 ”
劳荣枝和法子英这样的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要判无期徒刑、死刑重罪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是可以进而考虑有无必要 ,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可以而无必要 , 被告人想签也签不了 。 什么是可以而无必要呢 , 你即使签了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仍然认为量刑上应该处以极刑 , 并不会因为认罪认罚而从宽 , 那么这样即使签了认罪认罚在刑罚上并不足以从宽就失去了认罪认罚的制度价值了 。
另外检察机关掌握着认罪认罚的启动权 , 而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想认罪认罚就认罪认罚 , 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制度设计避免某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用认罪认罚从宽而免死 。   一方面南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果不是证据有特别大的问题 , 大概率就是无期徒刑、死刑 。 另一方面 , 结合公诉机关采用的是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犯的指控体系 , 不需要指控劳荣枝实际每一起都动手杀了人的证据 , 现有证据能指控证明劳荣枝每一起有共谋的犯意 , 心照不宣配合的行为即构成和法子英的共同故意杀人罪 。  再结合检察机关认为劳荣枝没有悔罪 , 也没有签认罪认罚 , 更没有提量刑建议 , 根据这些片段信息 , 劳荣枝二审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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