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势 重庆一男子上班暴打上司,反向对方索赔:私人恩怨,凭啥开除我?( 二 )


违反法规应予开除?其实按照大多数人的认知和对法律的理解 , 到了这里 , 公司对周火生开除的决定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 公司作出决定并不违反劳动法规 。 我国法律虽然对劳动纪律没有明文规定 , 但只要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内容合法 , 程序合法 , 对员工进行了告知 , 就是生效的劳动纪律 。
作为管理员工最基本的手段 , 劳动纪律是维护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的根本制度 , 即便单位没有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 , 但旷工、迟到、早退包括在单位内部打架仍然是劳动者应当遵循的劳动纪律 。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就是周火生打架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纪律 , 这个是可以给予肯定的结论的 。 在单位打架并伤害他人 , 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 比违纪还要严重 , 而且周火生还遭受了行政处罚 。 一般的用人单位 , 对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员工 , 都会进行劝退或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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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周火生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对用人单位造成的影响等方面来看 , 在上班时间、工作区域不得打架斗殴属于基本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 如果不能遵守 , 就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 故而公司与周火生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 最终法院判决自来水公司无需向周火生支付经济赔偿金 。
本案以周火生败诉而告终 , 是毫无悬念的结果 。 但对于这种无底线的劳动维权还是应当予以谴责 , 如果公司有错当然可以维权 , 但公司并未做错 , 依然采取各种方式来维权 , 虽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 但是否有违公序良俗值得考量 。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 , 人们在维权过程中的法律意识淡薄 , 很多人采取纠缠、缠诉等手段 , 以图解决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问题 。 但劳动维权要有边界 , 如果自身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 无论怎样诉讼都是不可能得到支持的 , 最终的结局也是铩羽而归 , 徒留笑柄而已 。
【运势|重庆一男子上班暴打上司,反向对方索赔:私人恩怨,凭啥开除我?】当然 , 用人单位在判断劳动者是否违反劳动纪律时应当慎之又慎 , 在作出纪律处分时需要依照程序一步步进行 , 避免因为程序上的不到位 , 将自身陷入不利境地 。 而且对于劳动者的违纪事实也不能扩大化 , 提等升级来处理 , 这样做也是极不妥当的 。 (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 , 普及法律知识 , 人物均为化名 , 请勿对号入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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