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 萨沙对劳荣枝案件一点看法:这女人确实为主犯却未必要判死刑( 三 )


况且 , 两人一起逃亡3年 , 劳荣枝想要逃走 , 还是完全有机会的 。
即便说怕法子英去杀她的家人 , 逃走时向警方点个炮 , 让法子英被捕入狱也就搞定了 。
可见 , 在自己最初并没有犯罪的情况下 , 劳荣枝却跟着男友流亡江湖 。 逃走时 , 挥霍成性的法子英没什么积蓄 , 主要靠劳荣枝的6000元私房钱 。 换句话说 , 劳荣枝在养着男友 , 随后还协助四处杀人 , 这恐怕还是感情的作用 。
很多女人感性多于理性 , 尤其劳荣枝当年才19岁 , 又没见过什么世面 , 为了感情不顾一切甚至去协助杀人 , 也是可能的 。
况且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 劳荣枝同法子英混在一起 , 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人 , 本性恶劣 。
自然 , 劳荣枝对法子英也不是单纯的爱情 , 还有很强的恐惧心理 。
劳荣枝曾介绍 , 她在逃亡期间曾经4次流产 , 而流产当天法子英就要强行和她同房 , 她都不敢拒绝 。
在最初交往的时候 , 劳荣枝两个哥哥认为法子英明明有老婆 , 还引诱他们年仅19岁的妹妹 , 曾经要他找他说清楚 。 劳荣枝却面如土色 , 坚决不让哥哥同法子英发生冲突 , 她知道男友的厉害 。
在逃亡期间 , 法子英经常因为小事对她进行殴打 , 曾打伤她的头部 , 导致颅骨骨折 。
以上扯了这么多 , 萨沙要说什么?
这对亡命鸳鸯 , 本身还是有感情的 。
两人认识且同居1年后 , 法子英因为大哥被人打了还扣押起来 , 带着一群人打群架 , 用铁叉将对方刺成重伤 。 随后 , 法子英带着女友劳荣枝跑路 , 当时劳荣枝20岁 。
在跑路的3年期间 , 两人杀了7人 。
很快两人带着的钱就花完了 , 劳荣枝建议自己去找份工作 。 法子英认为现在是在跑路 , 怎么可能停下来找工作 , 必须去去犯罪 。
于是 , 法子英让劳荣枝去坐台 , 伪装为坐台小姐 , 将有钱人骗到家里搞仙人跳 。
1996年7月28日 , 劳荣枝将老板熊某诱骗至她位于南昌的租住处后 , 绑架敲诈 。
但熊某拒绝合作 , 被法子英当场杀死 。 这还不算 , 法子英拿着钥匙去了熊某家抢劫 , 将他的妻子和三岁女儿全部杀死灭口 。
这属于丧尽天良的暴行 , 对法子英来说也没什么稀奇 , 他本来就是穷凶极恶的人 。
用抢到的这笔钱 , 两人坚持了1年 , 到1997年10月再次作案 , 绑架抢劫了劳荣枝所在夜总会的2名坐台小姐 , 事后又将两人杀死 。
1998年 , 两人又做了第三起案子 , 在江苏常州将刘某绑架 。 刘某被绑架后立即服软 , 主动交出7万元 , 因此逃过一劫 , 没有被杀 。 这是二人供述的案件中 , 唯一留下活口的 。
而法子英并没有杀死刘某和赶来交赎金的妻子 , 只是将他们捆绑后逃走 。
刘某妻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 误以为是风流的丈夫勾搭别人老婆 , 被对方老公借机敲诈 , 做梦也没想到是杀人犯在作案 。
有意思的是 , 刘某和妻子认为中了仙人跳并不光彩 , 事前和事后都没有报警 。
1999年7月22日 , 两人在安徽合肥第四次作案 , 绑架了殷某 。 法子英认为殷某并不容易对付 , 决定杀个人给他看看 。 于是 , 他诱骗一个小木匠回来杀死 , 还割下头颅 。 殷某吓得魂飞魄散 , 只得写下字条给妻子 , 要求赶快支付赎金 。
法子英拿到纸条后 , 将殷某杀死灭口 , 在7月23日上午去殷家 , 向殷某妻子勒索赎金 。
殷某妻子装作去取钱 , 迅速报警 , 法子英被军警开枪射断大腿后抓住 。
发现法子英当天没有回来后 , 劳荣枝仓皇逃走 。
半年后 , 1999年12月28日 , 法子英被依法执行枪决 , 而劳荣枝则由此逃亡了20年 。
案情还是比较清楚的 , 关键是劳荣枝是否应该被判死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 抢劫罪的一般量刑区间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 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量刑区间是十年有期徒刑到死刑;绑架罪的一般量刑区间是十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 , 而杀害被绑架人的 , 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 《刑法》规定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我们看看1999年的判决书 , 很清楚的说明7起杀人案包括分尸 , 全部是法子英所为 。
除了口供以外 , 客观证据可以证明的是 , 劳荣枝曾引诱过受害者回家、曾去银行取钱、曾取过赎金、曾买过作案的冰箱、勒索的纸条上有她修改的痕迹 。
唯一证明劳荣枝直接参与作案的 , 是那起没有杀人的绑架案 。 受害者刘某回忆:“他们之间很有默契 , 绑我的时候都没有怎么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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