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 为报杀子之仇,单亲母亲打下三个月胎儿,将硫酸泼向仇家女儿( 二 )


小勇又瘦又小 , 他怎么抵挡得住人高马大的强强呢 , 毫无疑问小勇被强强狠狠揍了一顿 。 没想到强强没有就此罢休 , 他使劲掐住小勇的脖子恶狠狠地说:“让你还手!让你还手!你这个没爹的野种!”
渐渐地 , 被压在下面的小勇停止了挣扎 , 双手双脚无力地垂落在地上 , 翻出白眼 , 没了呼吸 。
看着一动不动的小勇 , 强强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干了什么 。 虽然当时年纪只有十三岁 , 但他很清楚得知道杀人是犯罪 , 所以将为了掩盖尸体 , 强强将小勇的尸体扔进井里 , 并找了一块石头盖住了尸体 。
很明显 , 强强犯有故意杀人罪 , 但根据当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 应当实行教育、缓刑、救助政策 。 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 相关部门决定不予刑事处罚 。
强强当时只有13岁 , 未成年 , 法院判决后 , 他被从轻处理 , 没有被判刑 , 他只受到了在收容所呆三年的惩罚 。 但这对作为死者母亲的袁桂丽来说不能接受 , 她要求邻居赔偿儿子的丧葬费以及其他财产 , 法院同意了袁桂丽的合理要求 。
法院判决下来了 , 但此时 , 邻居和夫妻俩以家里没钱为由 , 一直在拖延赔偿问题 。 执法部门的人到邻居家调查 , 也被他们装穷敷衍了过去 。
袁桂丽已经等了半年 , 但关于自己的合法赔偿仍没有任何消息 , 更令她无法接受的是 , 邻居一家没有任何负罪感的态度和时不时来一句冷嘲热讽的“问候” 。
“你们家小勇命数已尽 , 我们强强三年就回来了 , 你认命吧 。 ”袁桂丽的脑海中 , 回荡着刺耳的话语 。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 , 孩子无疑是最重要的 。 儿子被杀了 , 但凶手也没有因此受到惩罚 , 久未收到道歉的袁桂丽心碎了 。
她决定用“私刑”报复这家人 , 她发誓要以牙还牙 , 以眼还眼 , 自己亲自为死去的儿子讨回公道 。
就这样 , 袁桂丽把目光投向了邻居在外读书的大女儿青青 。 青青是邻居家最有前途的孩子 , 她在外面读书 , 还勤工俭学经常补贴家用 , 还被邻家一家经常挂在嘴边说“孝顺” 。 袁桂丽觉得对青青的报复 , 肯定会让邻居家也尝到失去亲人的滋味 。
不久后 , 袁桂丽从邻居那里听说青青要毕业回家了 , 她偷偷摸出女孩的行车轨迹 , 拿着硫酸跑到女孩的公交车上 。
2006年11月25日 , 一辆公共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 。 穿着朴素的袁桂丽怀里紧紧地抱着一个白色的瓷盆 , 坐到了毕业准备回家的青青的身边 。 为了不打草惊蛇 , 袁桂丽在整个行车途中没有与青青有任何交流 , 外人眼里两人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 一定是两个素不相识的人 。
但是在车到站后 , 乘客陆续开始下车 。 就在这个时候 , 身穿红衣的袁桂丽突然站起身来 , 掀开怀中瓷盆的盖子 , 将所有的液体都倒在了青青的头上 , 少女瞬间发出悲惨而痛苦的叫声 , 车上不少乘客也被液体溅到 , 整辆车乱成一团 。
就在袁桂丽想趁乱下车时 , 碰巧车上有一名武警 , 被她洒出的液体弄伤了 。 见她要下车忙控制住 , 大声问她 , 液体究竟是什么 。 但袁桂丽心仇已了 , 倒是不着急 , 看着车里一片混乱 , 嘴角浮现一抹笑意:“硫酸!”
突如其来的袭击导致青青全身大面积烧伤 , 尤其是面部烧伤面积达到18% 。
袁桂丽以故意伤害罪被警方依法逮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以任何方式伤害他人的 , 均属于伤害行为 ,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导致受害者重伤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殊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致残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袁桂丽的手段极其残忍 , 达到了能处以最重判决的一层 。
法庭上 , 袁桂丽向女孩表达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感到抱歉 , 但她并不后悔自己的报复行为 。 “如果能重来一次 , 我肯定会将硫酸泼向她的父母 。 ”
邻居夫妇看到医院里垂死的女儿 , 内心对袁桂丽的恨更上一层 , 他们认为袁桂丽是伤害他们一家人的罪魁祸首 , 他们要求袁桂丽赔偿医疗费、赔偿金和误工费共三笔 , 总计10万元以上 。
但这一刻 , 已经是孑然一身的袁桂丽 , 想赔钱也无能为力 。
2007年6月18日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令人心痛的硫酸毁容案 。 在法庭上 , 袁桂丽对邻居家的行为提起诉讼 。
有人问这么久才开始报复?袁桂丽的回答是 , 她在等邻居家的道歉 , 等他们的良心发现 , 但最终等来只有邻居的反唇相讥 , 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和心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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