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 为报杀子之仇,单亲母亲打下三个月胎儿,将硫酸泼向仇家女儿( 三 )


2007年8月27日 , 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对袁桂丽一案作出判决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袁桂丽13年有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并赔偿青青36万元 , 以及另外三名乘客也一共要赔偿12万元 。
青青的父亲张平(化名)在法庭上对袁桂丽大吼:“你是人吗?你害了我女儿 , 现在坐牢了后悔吗?”
袁桂丽淡淡道:“你问我 , 我绝不会后悔 , 因为是你杀了你的女儿!”
随后 , 有媒体采访袁桂丽时她表示 , 自己非常对不起无辜的青青 , 并打掉了自己三个月大的孩子以示歉意(孕妇不用坐牢) 。
青青在被毁容后变得沉默寡言 , 甚至一度尝试自杀 。 说到小勇的事情 , 青青的母亲依然没有觉得自己有错 , 她大言不惭地表示:“她儿子死了 , 我儿子也被锁在里面了 。 ”
大人们仇恨的恶果最终让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 , 不知青青父母在面对现在这般的青青时有没有一丝的后悔 , 在深夜里想起枉死的小勇 , 内心可曾因自己的教子无方而感到一丝愧疚?可叹 , 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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