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 广西一男子家中抓贼时致贼摔死,家属索赔81万,法院判决彰显正义( 二 )


在判断是否存在防卫过当的时候 ,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是判定是否构成防卫过当的两个方面 , 陈某的行为显然没有达到“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 属于正当防卫 , 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 采取防卫行为 , 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 不属于防卫过当 , 不负刑事责任 。 ”
黄某的入室盗窃行为已经对陈某造成了重大的威胁 , 在抵御黄某的过程中 , 陈某行为并没有超过界限 , 因此在2017年7月17日 , 检查方在查明情况后 , 因陈某不存在过失杀人罪的情况主动撤回了对其的控诉;7月30日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宣判 , 陈某在此案中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 不需要对黄某的死负刑事责任 , 因此驳回了黄某家属的索赔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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