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 中介吃巨额差价上热搜!( 二 )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深圳中原地产官方微博
据海报新闻 , 10月12日 ,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一工作人员表示 , 目前协会已经受理相关投诉 , 调查完毕 , 近期将对外发布情况说明 。 “我们是行业自律组织 , 受理投诉后 , 根据证据进行调查 , 开会审议 , 视情况对中介公司进行自律惩戒 。 特殊的案情 , 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 ”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 近日 ,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回复夏女士在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APP的投诉 , 称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表有限公司违反“佣金透明化”要求 , 在保底代理销售过程中未明确佣金标准 。 触犯《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中介机构不良行为清单C类第26条:其他经自律专业委员会审定为C类不良行为的 。 违规行为记入星级评价平台 , 抄送相关征信机构 。
2020年9月3日 ,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了《关于实施“佣金透明化”要求的通知》 。 其中 , 明确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 , 应就服务项目、计费依据与标准及各方应付佣金及其税费分担等 , 明确告知交易双方 , 不得“背靠背” , 刻意隐瞒牟取不正当利益 , 或与一方当事人串通 , 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 如违反相关规定 , 将计入机构不良行为 , 并抄送各征信合作单位 。
中介吃差价 , 购房者只能认栽?
仅凭一系列看似“天衣无缝”的操作 , 就能够攫取超过常人数年甚至几十年的收入的利润 , 这也是曾经一段时间 , 市面上中介遍地开花的原因之一 。

在巨额的利益面前 , 规则、道德甚至是法律都可以无视 。
然而在这种情形面前 , 购房者难道没有任何办法 , 只能认栽?
实际上南通住建局曾出台相关文件 , 规范中介行业行为 。

其中指出:
6、严禁炒房哄抬房价 。 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期房买卖居间行为;严禁炒卖期房、炒卖房号;严禁发布虚假广告、炒作概念、哄抬房价 。
【A股|中介吃巨额差价上热搜!】7、严禁赚取房屋差价 。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 , 低价收进高价卖出、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严禁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
另外 , 广东大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小前认为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 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情节严重的 , 可以按照欺诈、诈骗进行报警、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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