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好友前女友,声称我是为他们好( 二 )


除了自首之外 , 在这起案件当中 , 王某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有些朋友可能不太懂 , 这个认罪认罚是什么东西 , 为什么最近经常能看到?
看完认罪认罚的全称 , 可能你就懂了 , 它的全名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确立的一项制度 。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 , 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 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 , 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这项制度的确立 , 一方面可以节约司法资源 , 让一些没有很大争议的简单案子能够得到快速处理 , 一方面 , 也能充分保障当事人包括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 。
在这起案件当中 , 王某到案之后 , 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 构成自首 , 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 此外 , 王某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同样可以从宽处理 , 职是之故 , 法院判处王某两年零六个月 , 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最后 , 对于王某的行为 , 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汇进行形容 , 真的很难 , 你说他讲义气 , 确实很讲义气 , 但是这股子义气用错了地方;你说他为兄弟两肋插刀 , 但是最终他的行为 , 却仿佛插了兄弟两刀 。 也不知道董某得知自己的好兄弟性侵了自己前女友的时候 , 心里是个什么感想 , 当他得知好兄弟王某的作案动机完全是为了他时 , 对于这段兄弟之情 , 他会如何看待?
总之 , 作为成年人 , 遇事绝对不能冲动 , 凡事三思而后行!
对于这起案件 ,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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