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掐死老伴怕他复活,用剪刀猛扎头部后肢解,裹着血和肉吃掉



老太掐死老伴怕他复活,用剪刀猛扎头部后肢解,裹着血和肉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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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掐死老伴怕他复活,用剪刀猛扎头部后肢解,裹着血和肉吃掉


60岁老太掐死老伴 , 害怕丈夫复活 , 又用剪子猛扎其头部 , 肢解丈夫尸体 , 并吃掉部分血肉 。 辽宁发生这样的血腥案件 , 只因为老太与丈夫因琐事发生争吵 。 老太当天被抓获 , 经鉴定违法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 可以从轻处罚 , 最终因故意杀人被判11年 。 (来源极目新闻)
#法仪说法#
如果老太是一个正常人 , 简直是无法想象她如何对自己的老伴做出这等残忍的事情 。 掐死丈夫后 , 还用剪刀扎头 , 肢解尸体 , 还残忍地裹着血肉吃掉 , 这种血腥案件只有精神有问题的人才能做出 , 而事实证明老太犯罪时确实是有精神疾病 。
在本案中 , 毫无疑问老太构成故意杀人罪 , 而且是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 肢解尸体 , 吞噬血肉 , 根据法律规定 ,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老太的残忍行为 , 如果不具有精神疾病等从轻理由 , 必然是死刑!
需要注意 , 并不是说只要是精神病人犯罪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法律规定的是在犯罪时候 , 处于精神疾病状态下才免于刑事责任 。 因为他们当时不能受自己意志的控制 , 法律对他们予以宽容 。
本案中的老太 , 经过鉴定 , 在犯罪时候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 也就是说她并没有完全“疯” , 依然能够意识到自己是在残忍的吞噬着丈夫的血肉 。 此时 , 对这种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 法律是从轻处罚 , 这也是为啥她被判11年的原因 。
李某与王某在家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 , 在厮打过程中 , 李某将王某掐死 。 事后 , 李某因害怕王某复活 , 用剪子扎其头部 , 肢解其肢体 , 并吞食了其部分血肉 。
经鉴定 , 李某在案发时对其违法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削弱 , 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李某于案发当日被侦查人员抓获 , 李某认罪认罚 。
都60岁了 , 陪着老伴好好生活 , 享受天伦之乐多好 , 如今一死一蹲监狱 。 我想丈夫对她也是真爱 , 不然明知道她精神有问题还陪伴几十年 , 可结果却惨死自己老伴的手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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