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陕西,老头被火车撞死家属在单位设灵堂要赔偿,案情曝光



事发陕西,老头被火车撞死家属在单位设灵堂要赔偿,案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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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陕西,老头被火车撞死家属在单位设灵堂要赔偿,案情曝光


事发陕西省神木市 , 疫情期间 , 一老头上班途中 , 为躲避防疫检查 , 违规穿越铁路桥被火车撞死 , 家属在其工作的煤业公司门口设灵堂 , 要赔偿 , 扰乱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 被逮捕 , 2021年10月31日 ,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案件的起诉书 , 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

王老太 , 女 , 时年66岁 , 汉族 , 陕西省神木市人 , 无业 。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 , 府谷县某煤矿锅炉工大强(化名)和他雇佣的苏老头准备到煤矿上班 , 因为正值全国防疫 , 为了躲避疫情检查 , 翻山准备从铁路桥穿过 , 行至某村旁的铁路桥时 , 苏老头被火车撞上当场死亡 。
苏老头的家人不仅多次来到某煤业公司大门口哭闹、烧纸钱要求解决问题 , 还直接在公司大门口摆花圈 , 设灵堂 , 甚至还把装有尸体的冰棺 , 从火车桥路段推至公司门口 , 王老太一边烧纸钱 , 一边大声哭喊 , 已经严重扰乱了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 无奈之下煤业公司选择了报警 。
当日10时许 , 府谷县治安大队赵某某等人和老高川派出所民警联合出警 , 在准备将王老太和她儿子带离的过程中 , 王老太用手中的白色铝管 , 在辅警王某身上打了几下 , 民警将其带离时 , 让王老太佩戴口罩 , 她不但拒不配合 , 还向多名辅警吐口水 , 辱骂民警 。
随后王老太带着儿子抱住民警赵某某的大腿不让其走 , 持续一个多小时后 , 才被其他赶来的民警带离现场 。
王老太的辩护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 , 我老太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 , 初犯 , 归案后自愿认罪 , 犯罪情节轻微 , 社会危害性不大 , 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
据现场目击者大强回忆称 , 他是某煤矿的锅炉工 , 以每年7.2万元承包了煤矿烧锅炉的工作 , 他忙不过来 , 又以每月3000元的工资雇佣了苏老头 。 出事那天 , 他和苏老头到某煤矿上班 , 为了躲疫情检查 , 他们翻山准备从铁路桥过去 , 某村旁的铁路桥时 , 他去上厕所 , 正好有火车经过 , 苏老头没有反应过来 , 被火车撞上当场死亡 。
火车紧急停下 , 车上的工作人员给苏老头摸了脉 , 并对现场拍了照片 , 让他不要动苏老头的尸体 , 还让他不要待在护网内 , 然后工作人员离开了 。 过了一会 , 救护车来了将苏老头拉走 , 他给煤矿的领导打了电话 。 后来 , 他看到苏老头的老婆 , 王老太在公司大门口哭喊、吵闹 , 过了一会拉来了一些设置灵堂的东西 , 他上去劝说家属 , 说有人会来和他们商量 , 苏老头家属同意了 。
过了半小时 , 苏老头的家属见没有人来 , 就不听他的劝说 , 开始搭设灵堂 , 在搭设过程中 , 民警来到现场 , 经过劝说 , 苏老头家属将花圈和灵堂全部搬走 , 离开了公司 。 后来他怕苏老头家属再来煤矿闹事 , 就没有去煤矿干活 。 有人打电话告诉说 , 苏老头家属住在了锅炉房 , 他也没有办法 , 就挂了电话 。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王老太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 对其应依法予以处罚 。 王老太对民警实施殴打行为 , 属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 应依法从重处罚 。 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可从轻处罚 。 该案事出有因 , 二人的犯罪情节较轻 , 亦可酌情轻处罚 。
【事发陕西,老头被火车撞死家属在单位设灵堂要赔偿,案情曝光】法院一审判决 , 王老太犯妨害公务罪 , 判处拘役四个月 , 宣告缓刑五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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