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媳分尸案:公婆卖房供女儿玩乐,儿媳看不顺眼,遭全家分尸( 二 )

气的表示不让老两口继续住了 , 让他们跟着自己的宝贝女儿去 。
2005年7月27日晚 , 李大新与王秀芹借着要看孙子的理由上了方莉筠家 , 刚下班的方莉筠见状立刻与二人发生了争吵 。 争执间李大新直接拿起旁边的烟灰缸向方莉筠脑袋砸去 , 方莉筠当场就晕在了地上 。
此时李子健也已经回家 , 看到倒在地上的方莉筠 , 他害怕妻子醒来继续争吵 , 更怕妻子将这些事告诉自己家人 , 到时候方莉筠的家人找上门 , 自家人不好应对 , 因此干脆想了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 那就是将方莉筠杀害 。
为了避免年仅6岁的儿子看到这残酷的一幕 , 王秀芹负责在房间里带孙子玩 , 李子健与李大新则动手杀死晕过去的方莉筠 , 并将其分尸 , 还放到了李大新的出租屋内 。 一心对嫂子有意见的李小蕊知道了这一消息后立刻赶来 , 参与了二次分尸 。
在杀害了方莉筠并将其残忍分尸后 , 这一家人还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一样 , 甚至主动报警表示方莉筠失踪了 。 由于一家人互相作伪证 , 警方一时间还真没怀疑到李家人头上 。
还是方莉筠的娘家人不敢相信方莉筠就这么不见了 , 2年来一直没有放弃 , 这才让李家一家在最后落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其中李子健杀害自己朝夕相处的妻子 , 并对其实施了肢解的残忍手段 , 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 李大新从旁辅助杀害儿媳 , 也触犯了故意杀人罪;王秀芹与李小蕊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杀害方莉筠的行为 , 但一个隐瞒未报 , 一个参与二次分尸 , 同样需要对此起案件负责 。
当李家人被抓获后 , 周遭人都因这丧心病狂的一家吃惊极了 ,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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