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火车厕所失踪,丈夫车厢找不到人报警,后来在轨道发现尸体( 二 )


并且依据《铁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 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 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本场事故中 , 代女士因夫妻感情产生矛盾 , 产生跳窗躲避的想法 , 最终在强行跳窗中导致自己身亡的结果 。 不属于铁路运行过程的失误 , 这场事故与铁路方没有直接确切的关系 , 对代女士的死亡不需要承担责任 。 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 , 他们依旧愿意为死者家属支付2.2万元左右的丧葬费 。
其实不论最后的赔偿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 , 杜某原本完整的家庭都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了 。 无论是出轨还是跳窗 , 代女士为了逃避责任和家人 , 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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