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生惨案,女子和有妇之夫偷情被抓,原配泼汽油将其活活烧死



浙江发生惨案,女子和有妇之夫偷情被抓,原配泼汽油将其活活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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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生惨案,女子和有妇之夫偷情被抓,原配泼汽油将其活活烧死


事发浙江省台州市 , 女子小霞(化名)因为女子小香(化名)长期与她的丈夫保持情人关系破坏她的家庭 , 便用汽油泼向小香 , 点火引发火灾 , 导致小香烧死 。 2021年11月8日 ,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 依法公开了这起故意杀人案的起诉书 , 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
女子小霞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 , 被依法执行逮捕 。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 , 小霞的丈夫康某长期与小香保持婚外情 , 并经常殴打小霞 , 导致小霞对康某、小香二人怀恨在心并产生报复心理 。 3月30日下午 , 小霞通过放置在康某驾驶的牌号为浙J的轿车内的跟踪器 , 得知康某的车辆停于台州市路桥区某某商务酒店附近后 , 就携带汽油与打火机从台州市黄岩区她的住处赶到某某商务酒店门口停车场 , 并用车钥匙进入康某车内 。
当天下午6点30分左右 , 小香从酒店出来后 , 上车坐到副驾驶室 , 小霞就用汽油泼向小香 , 点火引发火灾 , 导致小香烧死 , 后来小霞逃离现场 。 当晚7点左右 , 小霞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 案发后 , 小霞亲属赔偿小香亲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 , 在审理过程中向法院预交赔偿款人民币21万元 。
小香的家人要求小霞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损失费 , 除去已领取的人民币2万元外 , 还要合计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4千余元 , 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
小霞的辩护律师认为 , 小香有较大过错 , 小霞因婚姻家庭受创而激愤杀人 , 又是自首 。 案发后赔偿小香家人人民币23万元 , 请求对小霞从轻处罚 。
康某说道 , 他和小霞是夫妻 , 他和小香保持情人关系有六七年 。 他想和妻子离婚 , 但因为财产和小孩的抚养问题没离成 。 去年 , 他和小香吃饭时 , 小霞和小香打过架 , 并知道小香的存在 。 后来小霞经常和他吵架 , 他经常动手打小霞 。 案发前两天晚上 , 他和小霞吵起来 , 用拳头打了她 。
案发当天上午 , 他开着浙J牌照的轿车接了小香在黄岩区某某医院挂针到10点左右 , 后来一起在黄岩某某酒店开了房间休息 。 11点40分左右 , 小霞带着儿子在宾馆门口 , 过来和他吵架 。 中午12点多时 , 他和小香开车去雁荡山玩 。 下午4点多 , 他开车到了路桥区某某大酒店 , 后来用他弟的驾驶证登记了1005房间 。 晚上6点多 , 他在酒店前台退房时 , 小香先去了车上 。
没等退好房 , 他听到保安说车子起火了 , 后来他发现他停在酒店门口的车子着火了 。 他隐约看到车子副驾驶室有一人被烧着了 。 当天他和小香发生过男女关系 。
陈某说道 , 小香在他店里洗头有三四年了 。 听说小香在外面跟一个江西跑运输的男的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有好几年了 , 这个男的经常到店里找小香洗头 。 3月30日 , 小香请假了 。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小霞因为小香长期与她的丈夫保持情人关系破坏她家庭而放火杀人 , 导致一人死亡 , 她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鉴于此案起因上小香有过错 , 及小霞是自首 , 主动赔偿小香家人部分经济损失 , 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因为小霞的犯罪行为造成小香家人的经济损失 , 其合理部分依法应予赔偿 。
【浙江发生惨案,女子和有妇之夫偷情被抓,原配泼汽油将其活活烧死】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小霞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赔偿给小香家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9万3千余元 , 包含已付及预交的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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