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男子吃火锅剩4瓶酒想带走遭拒找媒体曝光,律师:店里没毛病



南昌男子吃火锅剩4瓶酒想带走遭拒找媒体曝光,律师:店里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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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男子吃火锅剩4瓶酒想带走遭拒找媒体曝光,律师:店里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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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男子吃火锅剩4瓶酒想带走遭拒找媒体曝光,律师:店里没毛病


一般来说 , 在餐馆用餐 , 吃不完的饭菜 , 用不完的酒水 , 都可以打包回家 , 光盘行动 , 也不浪费 。 但是 , 也有些特殊情况 , 比如下面讲到的这位江西的万先生 , 在火锅店剩下的4瓶啤酒想带回家 , 就遭到了店老板的拒绝 , 这是怎么回事呢?
南昌男子30元吃火锅剩4瓶酒想带走遭拒找媒体曝光
近日 , 江西南昌的万先生一家人到一家火锅店聚餐消费 。 但是 , 事后 , 万先生却找到媒体反映自己这次用餐不开心 。 原因是自己吃完火锅后 , 剩余4瓶啤酒没喝没开 , 想带回家却遭到老板阻拦和拒绝 。
万先生说 , 当时消费的是店庆活动套餐 , 30元包括四荤四素和20瓶啤酒 。 他认为 , 不管是活动不活动 , 自己花钱买的太惨 , 套餐包含的东西就应该属于自己 , 就可以打包回家 。 但是 , 火锅店老板坚决不让他带回家 , 因此双方还产生了争执 , 于是找媒体曝光此事 。
店方:已告知不能打包 , 律师:没毛病
万先生向媒体反映后 , 媒体记者和他一起来到店里 。 老板解释称 , 活动套餐本身就是在倒贴钱 , 更重要的还是 , 消费券背面也注明了套餐是不允许打包带离门店的 , 酒水也一样 。 老板又表示 , 喝不完可以存店里 , 下回过来可以接着喝 。
对于老板的解释 , 万先生还是觉得不能接受 , 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 媒体帮他联系律师 , 律师认为老板的做法没有什么问题 。 目前 , 万先生将4瓶酒带回家的想法还是没能如愿 。
知情权 , 取决于双方的主动性
30元四荤四素的火锅加20瓶啤酒 , 确实是太实惠了 。 客观地讲 , 只要店方没明确告知 , 万先生完全可以将未饮用的酒带回家 。 这里不必说火锅店活动套餐不赚钱还是倒贴钱 , 客户购买的 , 自然就是客户的 , 客户就有处置权 。 但问题是 , 饭店消费券里已经注明 , 所含餐品不允许带离门店 , 那么 , 客户为了带回这4瓶啤酒 , 又与老板争执 , 又找媒体曝光 , 还联系律师 , 这就有点不妥了 。
对于消费者知情权 , 一方面商家不要遮遮掩掩 , 关键信息要醒目公示 , 但在另一方面 , 消费者同样也要注意消费条目和活动明细 。 没必要为了这个事过多的折腾 , 更不能有特殊要求 。
商家只要在相关活动宣传资料中注明 , 就做到了告知消费者的义务 。 商家服务人员也不可能对每个进店顾客意义口头嘱咐 。 双方应该相互理解 , 一些事没有必要太过较真 。
包括报警和媒体求助 , 都是解决纷争的合理方式 , 但同时双方也要客观认识问题 。 媒体和舆论 , 也是为了公平正义 , 为地是和谐解决双方矛盾 , 不偏不倚 , 绝对不会只听一方之言 , 作不负责任的评判 。
【南昌男子吃火锅剩4瓶酒想带走遭拒找媒体曝光,律师:店里没毛病】有些事情 , 该翻篇就翻篇 , 用更多精力投入新的生活 , 没必要在没用的事情上大伤脑筋 , 耗费人力物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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