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6岁女高管执意嫁41岁男友,发现男友秘密后,怀着孕跳楼自杀( 二 )


这些真实情况让老两口实在是无法接受 , 觉得婚事不能再走下去了 , 于是便将这些事情告诉给了女儿 。 听到这些 , 陈某也很愤怒 , 于是就打电话将事情捅了出去 , 并表示自己怀的孩子也不会被生下来 。 听到陈某要把孩子打掉之后 , 谭某慌了 , 于是便打电话向她解释 , 还希望找个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 。
老两口为了女儿以后的幸福 , 谭某希望孩子降生 , 于是双方便他签了一份协议 , 来规定孩子出生之后的抚养问题等 , 一直到结婚前这个协议都有效 。 某一天 , 陈某被谭某带走 , 说是做产检 , 但三天后 , 陈某却带着腹中的胎儿一起跳楼自杀了 。

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 之前见女儿时还好端端的 , 怎么可能说跳楼就跳楼 , 更别说她还怀着身孕 , 女儿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 , 他们老两口实在接受不了 。 所以他们除了要求谭某赔偿78万的经济损失外 , 还认为女儿的死 , 跟他必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 希望让他获罪入刑 。 但却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 , 警方在调查后也未发现有 , 对方存在犯罪的事实 , 被法院驳回 。
而谭某与陈某恋爱期间 , 确实存在着欺瞒的行为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谭某隐瞒自己已婚的情况下与陈某发生关系 , 而后又将陈某带离其家庭 , 对陈某的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最终 , 法院认为 , 谭某在整起事件中存在过错 , 需要对陈曦的死承担30%的责任 , 依法判处其向陈曦的家人赔偿26547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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