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四部门明确学习教育等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5月1日起施行

采访人员:苏季编辑:缪晨霞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的通知 , 明确学习教育等39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苏季)采访人员3月22日获悉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明确了学习教育等39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 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
《通知》指出 ,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 , 各类应用程序迅速普及应用 , 但同时 , App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信息问题十分突出 。 特别是大量App通过捆绑功能服务一揽子索取个人信息授权 , 用户拒绝授权就无法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 变相强制用户授权 。
对此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实施该《通知》 , 聚焦解决App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问题 , 规范收集个人信息活动 。
《通知》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购物、求职招聘和学习教育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 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 , 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
其中 , 求职招聘类App基本功能服务为“求职招聘信息交换” , 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和求职者提供的简历;学习教育类App基本功能服务为“在线辅导、网络课堂等” , 必要个人信息为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
据了解 , 国家网信办此前曾通报多款学习教育类App存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 , 如部分App在用户明确表示不同意打开位置权限后 , 仍频繁征求用户同意 , 干扰用户正常使用 。
【新京报|四部门明确学习教育等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5月1日起施行】四部门要求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指导督促本地区App运营者抓紧落实《通知》要求 , 加强监督检查 , 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 , 切实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

    推荐阅读